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 6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四十二條所定資遣給與,應按當事人經審定之年資,分別準用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計算其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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