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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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從上文中提到的人事管理條例第 8 條來看,該條規定了人事主管人員及佐理人員的任免程序。根據法規,人事主管人員的任免程序由銓敘部依法辦理,而佐理人員的任免則是由各該主管人員擬請銓敘部或銓敘處依法辦理。 舉例來說,依照這項法規,如果一位人事主管人員要進行任免,則必須經過銓敘部依法辦理,而不可以自行擅自進行任免程序。同樣地,如果是佐理人員的任免,則需要由各該主管人員擬請銓敘部或銓敘處依法辦理,不能超出法定程序進行任免。這樣的規定可以確保任免程序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內政部 - 人事行政局,https://www.moi.gov.tw/0x1667e39a890a1dd1.htm#03
立法沿革 1 版
(0310820 制定)
人事主管人員之任免,由銓敘部依法辦理;佐理人員之任免,由各該主管人員擬請銓敘部或銓敘處依法辦理。
- 任免名詞
- 銓敘名詞
(0310820 制定)
人事主管人員之任免,由銓敘部依法辦理;佐理人員之任免,由各該主管人員擬請銓敘部或銓敘處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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