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在休假期間,如服務機關遇有緊急事故,得隨時通知其銷假,並保留其休假權利。
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7條,當公務人員在休假期間遇到緊急事故時,可以隨時通知銷假,並且保留休假權利。例如,如果一位公務人員在休假期間遇到家人突然生病需要緊急照顧,他可以通知服務機關隨時銷假,並且保留尚未使用的休假權利。這樣的規定可以讓公務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有彈性地處理休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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