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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實體保障
>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9-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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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
非
依法律,不得予以
停職
。
公務人員於停職、
休職
或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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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實體保障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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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復審程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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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申訴及再申訴程序 §77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調處程序 §85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執行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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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再審議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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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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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oooonn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I:法律保留原則 II: ❗️「仍具公務人員身分」
dekalogos1122
3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有關停職之規定: 任用法§20 (試用解職) 考績法§18 (年終考績與專案考績之執行) 考績法§6III、§12 (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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