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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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第二十九條條文移列修正。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時程,本條例施行日期修正為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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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第二十九條條文移列修正。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時程,本條例施行日期修正為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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