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預算法 第 19 條(附屬單位預算之定義)

  1. 1.特種基金,應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算。
  2. 2.特種基金之適用附屬單位預算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預算法第19條規定,特種基金若只把歲入歲出的一部分編入總預算,其預算即為附屬單位預算;台電、健保、勞保等大型基金都屬此類。

Q · 什麼是附屬單位預算?跟單位預算差在哪?

依預算法第19條,特種基金若只把歲入、歲出的「一部分」編入總預算,其預算即為附屬單位預算;台電、中油、勞保、健保等大型基金均屬此類。關鍵在「一部」二字:總預算只看得到盈餘繳庫、虧損撥補等應編入部分,事業內部完整金流則編在獨立的附屬單位預算書,立法院審議能見度因此低於單位預算。

白話解讀

想知道台電虧損兩千億為什麼立法院只能審「撥補金額」,不能審台電怎麼花錢的細節嗎?答案就在 1900 條。它規定:特種基金「只把歲入歲出的一部分編入總預算」的,叫附屬單位預算。注意「一部分」這三個字,這是它跟單位預算最關鍵的差別。台電、中油、台水、台糖這些國營事業,還有勞保、健保、退撫這些大型保險基金,全部都是附屬單位預算。它們的全部金流多到嚇人,但編入總預算的只是「應編入的部分」(盈餘繳庫、虧損撥補、資本增減等)。這就是為什麼立法院在審總預算時,能直接動的只有那一小塊,台電本身要怎麼經營、員工要發多少獎金,總預算上看不到完整答案。第二項說「特種基金的附屬單位預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意思是除非有特別法律另外規定,這些大型基金都跑不掉預算法的審議框架。

法律定性

附屬單位預算指特種基金中「僅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的預算型態。其與單位預算的根本差別在於編入總預算的範圍:單位預算全額編入受逐項審議,附屬單位預算僅將對國庫影響的部分(撥補、繳庫、資本增減)編入,事業經營全貌另循附屬單位預算書審議。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附屬單位預算是什麼?

依預算法第19條,特種基金只把歲入歲出的一部分編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即為附屬單位預算,例如台電、勞保、健保等大型基金。

Q2附屬單位預算跟單位預算差在哪?

差別在編入總預算的範圍:單位預算全額編入並逐項受審,附屬單位預算只把應編入部分(撥補、繳庫、資本增減)編入總預算,事業全貌另循附屬單位預算書審議。

Q3國營事業的錢不受國會監督嗎?

不正確。第19條第二項明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仍依預算法,國營事業的附屬單位預算仍須送立法院審議,只是審議形式與單位預算不同。

Q4要去哪裡看國營事業的完整預算?

查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的「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而非中央政府總預算;後者只見撥補等應編入部分。

Q5什麼是特種基金?

為特定用途設置、收支獨立管理的政府基金,含國營事業基金與勞保健保等社會保險基金。

Q6什麼叫『應編入部分』?

附屬單位預算中須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的金額,如盈餘繳庫、虧損撥補、資本增減,而非事業全部收支。

Q7附屬單位預算和單位預算差在哪?

單位預算全額編入總預算逐項受審;附屬單位預算只編入應編入部分,事業全貌另循附屬單位預算書。

Q8怎麼查國營事業的完整預算?

查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的『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不要只看中央政府總預算。

Q9怎麼判斷一個基金是不是附屬單位預算?

看它是否為特種基金、且是否僅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兩者皆是即屬第19條附屬單位預算。

Q10怎麼監督國營事業的薪酬獎金?

從附屬單位預算書著手,質詢時明確區分總預算應編入部分與事業全貌兩層次。

Q11怎麼證明附屬單位預算仍受立法院審議?

援引第19條第二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及附屬單位預算另送立法院審議的雙軌設計。

Q12附屬單位預算 vs 單位預算 哪個審得細?

單位預算逐項審能見度高;附屬單位預算總預算僅見彙總額,能見度低但仍須審議。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unit_budgetsubsidiary_budget
編入總預算範圍全額編入,逐項受審僅編入應編入部分(撥補/繳庫/資本增減)
適用機構一般政府機關特種基金、國營事業、大型保險基金
立法院審議能見度高(逐項開支可見)低(總預算僅見彙總額)
法源預算法第18條預算法第19條
典型例子各部會年度預算台電、勞保、健保、國發基金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特別会計に関する法律(特別会計予算)
🇰🇷 韓國국가재정법(특별회계·기금 예산)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BHO) § 26/§ 113(Sondervermögen / Wirtschaftspläne)
🇫🇷 法國LOLF(budgets annexes / comptes spéciaux)
🇺🇸 美國Government corporations / enterprise funds(31 U.S.C. § 9101 et seq.)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