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預算法 第 24 條(應經預算程序之收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府徵收賦稅、規費及因實施管制所發生之收入,或其他有強制性之收入,應先經本法所定預算程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