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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 39 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方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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