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40 條(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之項目)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機密者,得分別編列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預算法第40條規定單位預算編入總預算時,歲入列來源別科目、歲出列計畫或業務別科目,但涉及國家機密者得分別編列。
Q · 預算書為什麼一定要分「來源別」和「計畫別」?
依預算法第40條,單位預算編入總預算時,歲入要按「來源別科目」呈現(這筆錢從哪來:所得稅、關稅、營業稅、規費還是罰款),歲出要按「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呈現(這筆錢拿去做什麼)。沒有這層分類,立法院只能看著一個總數鼓掌通過。但但書留了後門:涉及國家機密者得分別編列,這就是俗稱的「機密預算」。
白話解讀
你交的稅最後變成幾千億的總預算書,但這本書到底長什麼樣?這條告訴你規則:每個機關(單位預算)要把錢併進總預算時,收入要寫清楚「來源別」(這筆錢從哪來,所得稅?關稅?營業稅?),支出要寫清楚「計畫別或業務別」(這筆錢拿去做什麼計畫、什麼業務)。聽起來像會計常識,但威力在這裡:立法委員審查預算時,他們翻的就是這份「來源別 vs 計畫別」的對照表。看不到來源就無法質疑「這筆錢徵收的正當性」,看不到計畫就無法砍「這個計畫該不該花這麼多」。但這條留了一個後門:「涉及國家機密者,得分別編列之。」國防、情報、特殊外交支出可以不公開細項,這就是俗稱的「機密預算」。你以為的全民監督,其實有一塊是看不見的。
法律定性
預算法第40條為總預算編列的格式性規範:單位預算彙入總預算時,歲入應列「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歲出應列「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使收入來源與支出用途均可被逐項追蹤;但涉及國家機密之項目,得依但書分別編列而不公開細項。本條構成立法院預算審議與公民財政監督的最小可查核單位。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預算法第40條是什麼?▾
規範單位預算彙入總預算的格式:歲入列來源別科目、歲出列計畫或業務別科目,涉及國家機密者得分別編列。這層分類是立法院與公民監督預算的最小單位。
Q2機密預算就完全不受監督嗎?▾
不是。依第40條但書編列的機密項目仍須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程序,並送立法院(部分以秘密會議審查),只是監督的人數與方式被限縮,不是完全脫離監督。
Q3預算書編列不符第40條格式怎麼辦?▾
格式不合規本身就是退回重編的理由。可在審查會具體援引「依預算法第40條,本項應列計畫別科目而未列」,要求重編,比單純爭論金額更容易勝出。
Q4什麼是來源別科目?▾
標示歲入的資金來源類別,例如所得稅、關稅、營業稅、規費、罰款,是監督徵收正當性的起點。
Q5什麼是計畫或業務別科目?▾
標示歲出對應的具體計畫或業務,讓每一筆支出都能被追蹤、質疑與刪減。
Q6機密預算是什麼?▾
依第40條但書,涉及國家機密的項目得分別編列、不公開細項,常見於國防、情報、特殊外交支出。
Q7預算書要怎麼看懂?▾
先看歲出的計畫或業務別科目知道錢花在哪,再對照歲入的來源別科目知道錢從哪來,兩者對照就是監督地圖。
Q8怎麼挑戰不合規的預算編列?▾
調出項目→檢查有無列來源別/計畫別→確認是否走機密但書→在審查會具體援引第40條要求退回重編。
Q9公民怎麼追蹤一筆政府支出?▾
從計畫或業務別科目找對應計畫,沒有細項就代表編列違規,可據此要求公開。
Q10議員質疑某筆支出該援引什麼?▾
明確說『依預算法第40條,本項應列計畫別科目而未列』,比泛稱『不夠透明』有效十倍。
Q11來源別 vs 計畫別差在哪?▾
來源別管歲入(錢從哪來),計畫別管歲出(錢做什麼),一個是監督徵收、一個是監督花費。
Q12單位預算 vs 總預算差在哪?▾
單位預算是各機關自己的預算,總預算是全部彙整後送立法院的版本,第40條規範前者彙入後者的格式。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6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