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46 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交立法院審議)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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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依預算法第46條,行政院須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即每年8月底前)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Q ·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什麼時候要送立法院?
依預算法第46條,行政院須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我國採曆年制(1月1日起算),所以送案截止日就是8月底前,立法院才有9月到12月底四個月的審查時間。
白話解讀
政府的會計年度從元旦開始,但你知道立法院什麼時候就要拿到下一年度的總預算案嗎?答案是:8月底前。會計年度開始前四個月,行政院必須把總預算案送進立法院,並附上施政計畫。為什麼這個時間點重要?因為立法院要在剩下的四個月內(9月開議到12月底)完成審查、刪減、討論、表決。如果行政院遲送,立法院就沒時間審;如果行政院不送,整個政府明年就沒錢可用。這條等於給行政院綁上一個倒數計時器:必須在8月底交卷,否則就是違法。實務上每年8月底前後,新聞都會報「行政院總預算案送立法院」,那不是儀式,那是法定截止日的最後動作。如果你看過立法院在年底吵預算吵到深夜,這條就是那場戰爭的開戰鳴槍。
法律定性
預算法第46條為總預算案的送審時程規範,要求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連同施政計畫提出立法院審議,藉時間鎖確保立法院有充分審議期間,是預算審議程序的法定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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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果行政院真的沒在8月底前送總預算案會怎樣?▾
這是嚴重的憲政違失,會被立法院質詢、被審計部監督,可能引發政治責任。實務上極少發生,因為遲送只會讓行政院後續更難堪。真正常見的問題不是沒送,而是送了但有爭議項目被立委凍結或刪減。
Q2立法院如果在年底前審不完總預算案會怎樣?▾
政府進入暫行預算(假預算)狀態,先按上一年度維持性支出運作,不能啟動新計畫。歷年多數年份能在12月底前完成三讀,少數爭議年份拖到隔年1月補通過,但完全擱置罕見,因為政治成本太高。
Q3施政計畫為什麼要附送?▾
施政計畫是每筆預算的正當性論述,每筆錢對應什麼政策目標。立委審預算時要把施政計畫和預算書對著看,數字才有意義,不是可有可無的附帶文件。
Q4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幾月送立法院?▾
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曆年制下即每年8月底前由行政院提出。
Q5預算法第46條規定什麼?▾
規定總預算案的送審時程與附送文件:行政院須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並附施政計畫。
Q6施政計畫是什麼、為什麼要附送?▾
施政計畫是每筆預算對應的政策目標說明,是預算正當性論述基礎,立委審查時須與預算書對照。
Q7暫行預算(假預算)是什麼?▾
總預算未於年度開始前審完時,先按上年度維持性支出運作的過渡機制,不能啟動新計畫。
Q8公民要怎麼監督政府預算最有效?▾
在9到11月預算審議黃金窗口,先做完整論述、媒體預熱,讓立委審查時可引用,比審完才反應有效。
Q9立法院審預算的流程怎麼跑?▾
8月底收案 → 9月開議 → 各委員會審查刪減凍結 → 院會二、三讀 → 12月底前完成。
Q10記者怎麼搶預算議題主導權?▾
8月底前先盯施政計畫與預算書業務說明段,9月開議時率先點出爭議項目。
Q11怎麼查總預算案是否如期送達?▾
追蹤行政院記者會公布、立法院預算中心收文與議事系統,比對8月底法定期限。
Q12預算法46條 vs 憲法第59條差在哪?▾
憲法第59條是行政院提預算案的憲法基礎(三個月前),預算法第46條把時程具體化並提前為四個月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情境 | 送案時點 | 立院審查期 | 結果 |
|---|---|---|---|
| 如期送審(常態) | 8月底前 | 9月至12月底約4個月 | 年底前三讀通過,新年度依法定預算運作 |
| 行政院遲送 | 晚於8月底 | 被壓縮 | 憲政違失、審議倉促,政治責任壓力大 |
| 立院審議未完成 | 已送 | 超過12月底 | 進入暫行預算,僅維持性支出,無法啟動新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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