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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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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 5 條
(經費之意義與種類)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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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稱經費者,謂依法定用途與條件得支用之金額。經費按其得支用期間分左列三種︰ 一、歲定經費,以一會計年度為限。 二、繼續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分期繼續支用。 三、法定經費,依設定之條件,於法律
存續期間
按年支用。
法定經費之設定、變更或
廢止
,以法律為之。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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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預算之籌劃及擬編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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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預算之審議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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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預算之執行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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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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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屬單位預算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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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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