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64 條(第一預備金之支用辦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應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轉請中央主計機關備案,始得支用第一預備金,並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審計機關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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