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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預算法72以前年度歲入應收款與歲出應付款

快速跳轉

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預算法第 72 條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沒簽約的經費應停止使用,已簽約或已發生的債務經核准可轉下年度繼續執行。

Q · 政府預算 12 月 31 日沒花完是不是就歸零?

不全是。只有沒簽約的部分歸零

依預算法第 72 條,會計年度結束後分三種處理:已發生尚未收得的收入轉「以前年度應收款」繼續追;已發生或已簽約而尚未清償的債務,經核准後轉「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可跨年執行;至於沒簽約、沒形成債務、純粹閒置的經費,則應立即停止使用、回歸國庫。關鍵在 12 月 31 日前是否已完成契約或核准程序。

白話解讀

你以為政府的預算就像你的薪水,今年沒花完明年就歸零?不完全是。預算法第 72 條告訴你一個少有人知的真相:會計年度結束時,政府機關手上的錢不會全部一筆勾銷。已經收了一半的款項變成「應收款」繼續追,已經簽約但還沒付的錢變成「應付款」或「保留數」可以延續。但沒簽約、沒承諾、純粹放著沒花的錢,必須立刻停止使用。這條把「政府花錢」的時間軸切得清清楚楚:哪些錢有契約綁住可以跨年度執行,哪些錢沒人接手就歸還國庫。看懂這條,你就知道為什麼有些工程跨年還能繼續做,有些補助到 12 月 31 日就斷頭。

法律定性

預算法第 72 條為跨年度經費處理規範,將會計年度結束後的款項分流為三類:以前年度應收款(已發生未收得之收入)、以前年度應付款(已發生未清償之債務)、保留數準備(已成立契約責任但債務尚未發生),以契約責任與債務發生與否作為經費能否延續至下年度的判準。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的補助案 12 月才核定,會不會錢就沒了?

不會。只要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核准的契約或債務承諾,這筆錢就轉為下年度的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可以繼續執行。關鍵是核准動作要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不是付款動作。拿到核定公文後,立刻跟承辦確認款項已列入保留數,並請對方提供書面確認,這份確認在跨年後追款時是最重要的依據。

Q2為什麼政府機關年底常常急著發案、衝預算?

因為預算法第 72 條明文規定經費未經使用的部分,會計年度結束後應即停止使用。未經使用指的是還沒簽約、還沒形成債務的錢,機關為避免錢被收回,會在年底前把預算綁進契約,因而造成年底大撒幣現象。若是審計或監督角色,比對 10 至 12 月的契約簽訂量和全年平均,差距過大的機關通常存在預算執行品質問題。

Q3保留數準備和應付款差在哪?

應付款是債務已發生但還沒清償,例如工程已完工但對方還沒請款;保留數準備是契約責任已成立但債務還沒發生,例如已簽約但工程還沒做完。兩者都是合法跨年度執行的科目,但會計處理與執行管理略有不同。作為廠商,看合約屬於哪一種科目可以判斷對方付款的急迫性,應付款通常會比保留數準備更快到帳。

Q4預算法第 72 條在規範什麼?

規範會計年度結束後經費的三種處理:以前年度應收款、以前年度應付款、保留數準備,劃定哪些經費可跨年度延續。

Q5以前年度應付款和保留數準備差在哪?

應付款是債務已發生未清償(如工程已完工未請款);保留數準備是契約已簽但債務未發生(如已簽約未施作)。兩者皆可跨年但會計處理不同。

Q6什麼叫經費未經使用?

指尚未簽約、尚未形成債務、純粹閒置的經費。這部分在年度結束後應即停止使用、回歸國庫。

Q7保留數準備是什麼意思?

契約責任已成立但債務尚未發生的金額,經核准後得保留至下年度繼續執行,代表這筆錢已被契約綁定不會消失。

Q8怎麼確保補助款年底不被收回?

在 12 月 31 日前完成核定或契約簽訂並取得核准文件,跟承辦確認列入應付款或保留數,並保留書面確認。

Q9跨年度的契約款項怎麼追?

依核定公文與保留數準備科目,下年度開始後確認款項已掛入正確科目並依約請款。

Q10怎麼判斷政府機關有沒有年底浮編?

比對 10 至 12 月契約簽訂量與全年平均,並檢視以前年度應付款科目是否異常暴增。

Q11受補助核定文件要在什麼時間點拿到?

關鍵是核准動作(非付款)須在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過了 12 月 31 日就難以列入保留數。

Q12以前年度應收款 vs 應付款差在哪?

應收款是政府該收而未收的收入(繼續催收);應付款是政府該付而未付的債務(轉下年度支付),方向相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以前年度應收款以前年度應付款保留數準備
性質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已發生尚未清償之債務契約責任已成立、債務尚未發生
典型情境規費、罰鍰已開單未收工程已完工未請款已簽約但工程尚未施作
能否跨年度可(繼續催收)可(須經核准)可(須經核准)
到帳急迫性不適用(屬收入)較快視工程進度

以前年度應收款

性質
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
典型情境
規費、罰鍰已開單未收
能否跨年度
可(繼續催收)
到帳急迫性
不適用(屬收入)

以前年度應付款

性質
已發生尚未清償之債務
典型情境
工程已完工未請款
能否跨年度
可(須經核准)
到帳急迫性
較快

保留數準備

性質
契約責任已成立、債務尚未發生
典型情境
已簽約但工程尚未施作
能否跨年度
可(須經核准)
到帳急迫性
視工程進度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日本財政法 第42条・第43条(経費の繰越し・繰越明許費)
韓國국가재정법 제48조(세출예산의 이월)
德國Bundeshaushaltsordnung (BHO) § 45(Übertragbarkeit, Ausgabereste)
法國LOLF (loi organique n° 2001-692) article 15(reports de crédits)
美國31 U.S.C. §§ 1551–1557(appropriation account closing / lapsed fund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5

(0210813 制定)

第三級單位以上各機關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提出追加經費預算。   一、本機關或其所屬機關因不可避免之障礙,不能依限送達其擬定預算時。   二、本機關或其他所屬機關依法律增加其職務或舉辦新事業,致增加費用時。   三、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四、所辦事業因發生重大變化,致支出超過法定預算時。   五、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上年度之歲出轉入本年度時。

(0260319 全文修正)

省政府總概算書及總預算書之編造,分別準同關於中央政府總概算書總預算書之規定,但關於機關別之各表,在概算按第一級機關單位編造,在預算按第二級機關單位編造。

(0420605 全文修正)

預算科目及預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0601210 全文修正)

前條各款追加歲出預算之經費,應由財政部提出追加歲入預算平衡之。

(0871015 全文修正)

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立法理由一、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六條移列。   二、有關會計年度結束經費之處置,為符合會計原理原則,並避免編製決算之困擾,將條文修正為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視為下年度之歲入;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視為下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 名詞
(0210813 制定)

第三級單位以上各機關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提出追加經費預算。   一、本機關或其所屬機關因不可避免之障礙,不能依限送達其擬定預算時。   二、本機關或其他所屬機關依法律增加其職務或舉辦新事業,致增加費用時。   三、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四、所辦事業因發生重大變化,致支出超過法定預算時。   五、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上年度之歲出轉入本年度時。

(0260319 全文修正)

省政府總概算書及總預算書之編造,分別準同關於中央政府總概算書總預算書之規定,但關於機關別之各表,在概算按第一級機關單位編造,在預算按第二級機關單位編造。

(0420605 全文修正)

預算科目及預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0601210 全文修正)

前條各款追加歲出預算之經費,應由財政部提出追加歲入預算平衡之。

(0871015 全文修正)

一、本條為原條文第六十六條移列。   二、有關會計年度結束經費之處置,為符合會計原理原則,並避免編製決算之困擾,將條文修正為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視為下年度之歲入;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視為下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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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預算法第 72 條規定:「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收款;其經費未經使用者,…」(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預算法第 7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預算法第 7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