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77 條(總預算所列各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之審定及執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總預算所列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經立法程序審定後如有差異時,由行政院依照立法院最後審定數額,調整預算所列數額並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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