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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預算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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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 78 條
(各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依期報解)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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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應依預算所列,由
主管機關
列入歲入分配預算依期報解。年度決算時,應按其決算及法定程序分配結果調整之,分配結果,應行繳庫數超過預算者,一律解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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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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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預算之籌劃及擬編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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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預算之審議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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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預算之執行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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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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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屬單位預算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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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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