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 78 條(各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依期報解)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應行繳庫數,應依預算所列,由主管機關列入歲入分配預算依期報解。年度決算時,應按其決算及法定程序分配結果調整之,分配結果,應行繳庫數超過預算者,一律解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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