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會計制度設置準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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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會計制度之會計簿籍及憑證,應視事實需要及營運(業務)繁簡設置,並力求簡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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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法人會計制度設置準則第8條,行政法人的會計簿籍及憑證應根據實際需求和業務複雜程度進行設置,並且要盡量簡化和保持一致。舉例來說,如果一家行政法人擁有多個業務部門,則應該根據每個部門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會計簿籍和憑證,以保持簡化和一致性。這樣的設置可以幫助行政法人更好地管理財務和業務運作。
- 行政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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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