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提取之執行)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審計人員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執行提取時,應製作筆錄,記明提取物之種類件數,並出具收據交物之所有人或其關係人收執。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