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23 條(會計報告之送審期限)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或各種基金會計報告送審之期限,適用會計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