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3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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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已刪除,不具規範效力,條號保留以維持編號連續性。
Q ·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還能用嗎?
不能。本條已刪除,零效力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已從現行法體系中刪除,不再具有任何規範效力。條號仍保留於法規結構中,是為了維持條文編號的連續性與歷史沿革可追溯性。如需了解原條文具體內容、刪除年份與立法理由,請查閱審計部公告、行政院公報或立法院公報之修法紀錄。實務作業時請改援用現行有效的對應條文。
深度解讀
本條已從審計法施行細則中刪除。如需了解原條文內容、刪除年份及立法理由,請查閱立法院公報、行政院公報或審計部公告。在現行法體系中,本條號保留以維持條文編號的連續性,但已不具任何規範效力。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12 則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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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