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第 12 條
調查人員到達目的地,應報告行署。遇有緊急事項及必須執行調查證使用規則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事項時,並應立即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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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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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人員到達目的地,應報告行署。遇有緊急事項及必須執行調查證使用規則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事項時,並應立即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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