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第 11 條
快速跳轉
調查人員應就所負責任範圍內之事項從事調查。不得接受其他訴狀,或進行其他調查。
回 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調查人員應就所負責任範圍內之事項從事調查。不得接受其他訴狀,或進行其他調查。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