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移付調解要點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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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移付調解期間,本案程序停止進行。 移付調解事件之本案辦案期限,依各級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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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十二、移付調解期間,本案程序停止進行。 移付調解事件之本案辦案期限,依各級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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