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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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加害人,為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犯性侵害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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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條文
- 性侵害犯罪名詞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3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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