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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 3 條

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資格之證明文件: (一)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登記或許可證明文件影本。 (二)法人:登記證書或核准設立文件(含章程)影本。 (三)大專校院:核准設立文件影本。 三、代表人或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訓練場地文件。 五、依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繳納規費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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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資格之證明…」(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