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97-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鹵化烴滅火設備之藥劑理論滅火濃度及設計濃度,準用第八十三條之一除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外之規定。
- 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依下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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