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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鉛中毒預防規則31-1

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從事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專人員應具備之資格、訓練課程與時數、訓練單位、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報告書及原始性能測試報告書之內容,準用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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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詞
  • 準用名詞
  • 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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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中毒預防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鉛中毒預防規則第 31-1 條規定:「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從事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專業人員應具備之資格、訓練課程與時數、訓練單位、局部排…」(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