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14

執行單位與其他產、學術或研究機構等合作對象共有研發成果之所有權,其持有比率高於個別合作對象者,應確保個別合作對象不得反對其就該研發成果之運用。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名詞
  • 所有權名詞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 14 條規定:「執行單位與其他產業、學術或研究機構等合作對象共有研發成果之所有權,其持有比率高於個別合作對象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