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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海洋保育法 第 22 條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內,未經許可從事該項所定禁止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但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生活所需之利用的行為,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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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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