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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 47 條
- 1.前二條之聯防通報內容應依警示虛擬資產帳號通報機關規定方式登錄之。
- 2.聯防通報內容、通報單及切結書格式或其他通報作業細項,由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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