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申請案件應配合使用計畫性質及環境特性,研擬防災、救災計畫,並提出相關因應措施,包括監測、避災、減災方式等,以因應氣候變遷影響與不同災害發生時之緊急避難及防救災業務。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