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請案件位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轄區之高速鐵路沿線二側一公里範圍內者,應知會高速鐵路主管機關;申請案件位於高速鐵路二側一百五十公尺範圍內者,應進行申請案件範圍荷重對高速鐵路結構及下陷影響評估分析,並取得高速鐵路主管機關認定無影響高速鐵路結構安全之文件。
申請案件位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轄區之高速鐵路沿線二側一公里範圍內者,應知會高速鐵路主管機關;申請案件位於高速鐵路二側一百五十公尺範圍內者,應進行申請案件範圍荷重對高速鐵路結構及下陷影響評估分析,並取得高速鐵路主管機關認定無影響高速鐵路結構安全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