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第 8 條
設施環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花卉生產環境與智能化栽培技術之分析及研究。 二、花卉設施能源管理、循環再生與污染減量之新技術研發評估及驗證場域示範。 三、園區公私協力設施設備與研究試驗場域之規劃、技術開發導入及維護管理。 四、園區公有建物、研究設施、公共設施設備、用水、污水處理與共用管線設施之規劃、興建、維護及管理。 五、其他有關設施環境及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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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