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10

  1. 1.郵政應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具有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
  2. 2.檢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符合特定目的內利用;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具備法定特定目的外利用要件。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郵政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10 條規定:「郵政業應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具有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檢視利用個人資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