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權保會囑託鑑定,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一、送請鑑定事項。 二、完成期限。 三、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四、鑑定所需費用及支付方式。
- 權保會囑託檢驗、勘驗,準用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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