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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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1141031 制定)
為有效、迅速推動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區復原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災害防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於災後復原重建整治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重建地區位於原住民族部落者,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照協商條文通過。
- 復名詞
- 適名詞
- 災害防救法法規
- 法律名詞
- 原住民名詞
- 原住民族基本法法規
(1141031 制定)
照協商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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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