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第 2 條
快速跳轉
本條例所定災區,為因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之受創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之。
立法沿革 1 版
(1141031 制定)
本條例所定災區,為因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之受創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之。
立法理由照協商條文通過。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141031 制定)
照協商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