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12-1

被保險人於領取基本型保險理賠金後,再領取農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或保險人給付保險理賠金,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扣除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額者,被保險人應將與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相同金額之保險理賠金返還保險人;未返還者,得由保險人自被保險人得領取之農業保險理賠金覈實抵銷。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 12-1 條規定:「被保險人於領取基本型保險理賠金後,再領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或保險人給付保險理賠金,未依前條第…」(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