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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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青年發展,維護青年權益及尊嚴,協助青年自我實現、享有幸福生活,增進青年參與及履行健全民主社會公民之責任,落實世代正義,促進國家社會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
立法沿革 1 版
(1141226 制定)
為推動青年發展,維護青年權益及尊嚴,協助青年自我實現、享有幸福生活,增進青年參與及履行健全民主社會公民之責任,落實世代正義,促進國家社會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一、青年係促進社會進步、經濟繁榮及科技創新之關鍵動力,政府應協助青年實現個人之尊嚴及價值,保障其經營幸福生活,確保社會參與等權利,包括青年享有未來社會及環境之永續、學習及受教育權利、就業及職涯發展、創新及創業、在地支持系統、居住權益及友善育兒環境、身心健康、友善平權環境、參與運動及技能發展、享有藝文教育、參與各項文化藝術活動之機會、達成經濟獨立、培養金融素養、促進青年公共參與,並鼓勵青年參與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數位社會、運用新興科技等,以促進青年健全、多元及全面性發展,期使青年能與其他世代共同肩負起促進社會和諧、進步之責任。 二、鑒於青年發展涉及層面廣泛,不同領域相互間密切關聯,為達促進青年多元發展之目標,應有統合性規範,以確立推動青年事務之基本原則、政策方向及施政方針,爰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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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係促進社會進步、經濟繁榮及科技創新之關鍵動力,政府應協助青年實現個人之尊嚴及價值,保障其經營幸福生活,確保社會參與等權利,包括青年享有未來社會及環境之永續、學習及受教育權利、就業及職涯發展、創新及創業、在地支持系統、居住權益及友善育兒環境、身心健康、友善平權環境、參與運動及技能發展、享有藝文教育、參與各項文化藝術活動之機會、達成經濟獨立、培養金融素養、促進青年公共參與,並鼓勵青年參與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數位社會、運用新興科技等,以促進青年健全、多元及全面性發展,期使青年能與其他世代共同肩負起促進社會和諧、進步之責任。 二、鑒於青年發展涉及層面廣泛,不同領域相互間密切關聯,為達促進青年多元發展之目標,應有統合性規範,以確立推動青年事務之基本原則、政策方向及施政方針,爰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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