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快速跳轉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連續三日無提供外送服務紀錄,指自外送員完成每日最後一筆訂單之次日零時起算,連續三日未再完成任何一筆訂單之情形。但於外送平臺者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停止營業期間,不予計入。

用 AI 讀這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