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 第 12 條

快速跳轉
  1. 1.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以下簡稱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無人載具產業政策,每半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審議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及重大政策事項;遇有重大事件,得召開臨時會議。戰略特別委員會之會議紀錄應以刊載行政院網站之方式主動公開,內容應包括會議次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主席、出席委員、案由、議程、決議內容。
  2. 2.戰略特別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至十九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其餘委員由經濟部、國防部、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數位發展部機關首長兼任,及由中央主管機關就立法院各黨團推薦之學者、專家遴聘之。
  3. 3.前項遴聘之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聘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聘期內因故改聘者,其聘期至原聘委員聘期屆滿之日為止。
  4. 4.戰略特別委員會幕僚作業,由經濟部辦理;其組成、任務及運作方式,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沿革 1 版

  • 業名詞
  • 案由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第 12 條規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以下簡稱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第 1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