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 1 條
- 法規代碼
- L0000101
- 本條制定
- 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一百十五年九月三十日制定公布全文 46 條,依第 46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種類
-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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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格式
- 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第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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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國家中醫發展,促進中醫臨床精準治療研究,提升中醫藥產業競爭力,特設國家中醫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並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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