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憲法法庭
列出 6 件
關鍵字命中6
110年度憲二字第253號
110.07.16
,將來對裁判結果或有不服,仍可透過審級程序救濟,足徵當事人之訴訟利益已獲得保障云云,然而發回原法院更審後,如仍由原合議庭承辦,將使得更審名存實亡而落空,徒具形式,剝奪聲請人等作為自
釋字第772號【人民申請讓售國有財產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107.12.28大法官解釋
估方法決定讓售價格,並不適用私法上契約自由原則。足徵國有財產署依系爭規定為准駁與否之決定,核係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而非國庫行為,具有公法性質。 綜上,國
釋字第727號【註銷不同意眷村改建原眷戶權益案】
104.02.06大法官解釋
之極少數原眷戶,應為如何之特別處理,亦未有規定。足徵眷改條例尚未充分考慮不同意改建所涉各種情事,有關法益之權衡並未臻於妥適,相關機關應儘速通盤檢討改進。
會台字第11539號
102.10.04
釋,係指於行賄、受賄時已現實具有投票權之人而言,足徵系爭規定並未規制處罰尚未具有投票權時之提早賄選行為甚明,然系爭決議竟認行賄、受賄當時雖尚未當選縣市議員,但於事後選舉結果當選為議
釋字第710號【大陸地區人民之強制出境暨收容案】
102.07.05大法官解釋
強制出境。」(該條於九十八年七月一日為文字修正)足徵前揭面談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款所稱「說詞有重大瑕疵」,係指有事實足認申請人與依親對象間,自始即為通謀虛偽結婚,惟治安機關一時未察,
釋字第3號
41.05.20大法官解釋
或其所派人員出席,不必於憲法中規定秘書長出席」,足徵各院皆可提案,為當時制憲代表所不爭,遍查國民大會實錄及國民大會代表全部提案,對於此項問題曾無一人有任何反對或相異之言論,亦無考試
固定顯示前 25 件,找特定案件請輸入字號或關鍵字
預覽
憲法法庭文書即點即預覽,選一件看主文
法規
12,835 部
判決
2,249 萬+ 篇
憲法法庭
22,040 件
函釋
76,192 則
這裡收憲法判決、大法官解釋、審查裁定與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