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官 111 年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考古題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A 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A 環保局)於B 大樓會勘,發現某樓層遭堆 置大量廢棄物,顯有礙環境衛生,因現場未發現堆置或棄置廢棄物之行 為人,A 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 條第1 款規定,函請該樓層所有權 人甲於文到7 日內陳述意見,惟甲屆期未提出陳述意見。嗣經A 環保局 前往複查,發現廢棄物仍未清除,該局遂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 條規定, 裁處甲新臺幣1,200 元罰鍰,並限期命甲清除。A 環保局派員再次複查, 仍未改善,A 環保局第2 次裁處甲2,400 元罰鍰,並命甲於文到10 日內 完成清理改善。A 環保局審認本件業經該局2 次函文甲處行政罰鍰並命 其改善,仍無改善作為,續依行政執行法第27 條及第29 條規定,通知 甲限期繳納代履行之預估所需費用70 萬元。甲對繳納代履行費用之通 知不服,應如何進行後續之救濟?甲若向A 市政府提起訴願,A 市政府 訴願審議委員會應如何處理?(25 分)
A 營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 營業處(下稱台中區營業處)之工程。雙方簽訂之工程承攬契約約定, A 公司於施工期間如有違反環保法令之行為,致台中區營業處受罰,台 中區營業處除得向A 公司求償其所繳納之罰鍰金額外,並得對A 公司 採取請求違約金、提高保留款成數及減少估驗款比例等不利措施。臺中 市政府環保局於工地現場查核時,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 全覆蓋堆置之物料及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等缺失,違反空氣 污染防制法第23 條第2 項之規定,依同法第62 條第1 項第4 款之規 定,處以營建業主,即台中區營業處新臺幣10 萬元之罰鍰,並限期改 善。試問:如何判斷台中區營業處是否有訴願當事人能力?若台中區營 業處未提起訴願,A 公司得否對該罰鍰及命限期改善之處分提起訴願? (25 分)
私立C 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經民意代表披露,有不當對待兒童情事,經 B 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稱為B 社會局)派員稽查,認C 托嬰中心僱用之 主管及托育人員有虐待或妨害兒童身心健康之情形,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稱為兒少法)第83 條第1 款規定,情節嚴重,乃依 同法第107 條第1 項規定,裁處C 托嬰中心新臺幣30 萬元罰鍰,於文 到即日起停辦1 年,並公布私立C 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甲姓名。C 托嬰 中心對原處分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隨即向管轄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並聲請停止執行。C 托嬰 中心聲請停止執行部分遭法院裁定駁回。訴訟審理過程中,該30 萬元罰 鍰已經執行完畢,1 年停辦期間已過,B 社會局亦已將違規機構相關資 訊公布於機關網站,民眾可以PDF 及Excel 檔案形式下載。C 托嬰中心 因此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求將撤銷訴訟變更為確認訴訟,試問受訴法院 應如何處理?(25 分)
A 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以其自製之B 成品農藥向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申請農藥許可證。因系 爭同類產品於A 公司申請登記為農藥後,亦有其他業者申請作為免登記 植物保護資材,防檢局考慮增列系爭產品為不列管農藥,因此暫時擱置 A 公司之申請案。A 公司因防檢局已逾其公告農藥登記申請之法定處理 期間,遂提起訴願;不服訴願處理結果,提起行政訴訟。A 公司起訴時 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始為正確?應如何為訴之聲明?又,若高 等行政法院訴訟程序進行中,防檢局已完成技術審議,將系爭產品列為 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嗣農委會依農藥管理法第9 條規定,公告修正「免 登記植物保護資材」,將系爭產品納入並公告為農藥管理法第9 條及第37 條所定不列管之農藥。此時高等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法條】 農藥管理法第9 條 農藥之製造、加工或輸入,除本法另有規定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列管之農藥者 外,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發給許可證。 農藥管理法第37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列管之農藥,不適用本法之規定。但其標示、宣傳或廣告, 不得有虛偽或誇張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