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訴訟法第12 條之規定,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若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如何處理?
(A)行政爭訟程序雖已經開始,刑事法院不得停止其審判程序
(B)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後,民事法院應予不受理
(C)民事法院僅得繼續審判
(D)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95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代號:類 科: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人事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體育行政、法制、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僑務行政(選試日文)、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法律政風、財經政風30150、30250、30350、30450、30550、30650、30850、30950、31650、31850、32050、32150、32250、32350、32450、33050、33150全一張(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