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 108 年國籍與戶政法規考古題
跨年同科96-115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題4 題
108 年申
第 1 題何謂「國籍必有原則」?試舉我國國籍法任一條文說明之。(25 分)
108 年申
第 2 題依戶籍法規定,下列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其出生地應如何決定? ㈠於臺北市大安區出生之非婚生子女,母親於臺南市設有戶籍。(7 分) ㈡於日本籍郵輪航行於公海時出生,雙親均為我國人民,後持我國護照 隨雙親入境定居我國之6 個月嬰兒。(9 分) ㈢在英國出生,父親為美國人,母親為我國人,後持我國護照隨母親入 境定居我國之1 歲嬰兒。(9 分)
108 年申
第 3 題A 國人甲向我國人乙購買座落於臺北市之房屋一間,雙方約定買賣契約 適用A 國法,依A 國民法規定,買受人於契約簽訂完成時取得不動產標 的物所有權。關於甲何時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問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 法律?(25 分)
108 年申
第 4 題甲男於民國102 年申請更改姓名,不同戶的配偶乙與兒子丙之戶籍登記 資料,並未隨著變更。請依戶籍法、姓名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說明戶政機 關應如何作為?(25 分)
同年其他科目108 · 2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