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115 年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考古題
題庫收錄歷年原題;涉修法條文之題目,請以現行法為準。
甲現年30 歲,身體健康且具有工作能力,因經商及理財不順利,已不能 清償債務。甲名下無任何可供清償之財產,現積欠乙新臺幣300 萬元債 務,且乙目前為甲唯一之債權人,甲遂向法院聲請破產。試問:法院應 如何裁判?請依我國現行法及法院實務見解,附具理由說明,並提出你 的看法。(25 分)
甲遭法院宣告破產。此時在破產程序中:乙申報對甲全部債權並主張抵 押權;丙則明知破產程序存在,但僅申報對甲之部分貨款債權;丁則未 申報對甲任何債權,冀待破產程序終結後始起訴請求全部債權;另在法 院宣告前,戊已對甲之工廠聲請拍賣,法院依破產法第72 條裁定停止強 制執行。試依法院實務見解,分別論述: ㈠乙所主張之抵押權,在破產程序中破產管理人應如何處理?(7 分) ㈡丙未申報部分債權之效力?(6 分) ㈢丁未申報任何債權,破產終結後是否仍得請求?(6 分) ㈣法院停止戊對甲之強制執行是否合法?(6 分)
甲名下有房屋一棟,其清算價值為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現因積欠 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務共500 萬元,向法院聲請更生。甲提出六年更生 方案,每月清償3 萬元,共計清償216 萬元。甲主張已將更生期間全部 可支配所得提出清償,已屬盡力清償,法院應認可其更生方案。試問: ㈠甲所提出之更生方案是否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 條第2 項第 3 款之標準?(10 分) ㈡根據你對㈠的討論,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 條之1 的規定, 法院應否認可甲所提出之更生方案?並請附理由,提出你對第64 條之 1 設計的看法。(15 分)
債務人甲向法院聲請清算,當清算程序終結時,其所能提供之財產分配 予全體普通債權人之數額,已達其債務總額之20%。債務人甲主張依消 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其清償既已達20%,法院即應裁定免責。試問 債務人甲之主張是否有理?法院審酌時,應考量那些法律規範?請附理 由論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