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購入電腦一台,適逢經營3C 商品之乙打算結束營業,降價出清庫存之10 台A
牌桌上型電腦,甲即向乙表示欲購買其中一台,乙同意之,兩人約定10 月15 日於
甲之住所處提出給付,並約定若有給付遲延或其他債務不履行事由,須支付懲罰性
違約金5,000 元。之後,乙從倉庫裡挑選一台A 牌桌上型電腦加以裝箱,並於清償
期屆至時,將電腦交由受僱人丙送至甲之住處。由於丙僅將電腦隨意捆綁於機車上
,於轉彎時電腦掉落地面而滅失,乙知情後通知甲,並表示庫存之其他電腦已全數
售完,無法提出給付。問:甲對乙得主張何等權利?(4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