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為多年好友,某日甲帶其3 歲的小孩A 到乙家拜訪,A 在客廳玩球,甲曾制止A 在客廳玩球,但是A 仍繼續玩球,不慎將乙客廳的酒櫃打破,酒櫃玻璃門和裡面的酒瓶破裂,乙損失4000 元。乙因為與甲為好友,也看著A 從小長大,並未當場要求甲賠償損失。3 年後甲、乙因為某事吵架不再往來,乙請求甲賠償4000 元的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3 歲的A 對於玩球打破玻璃因無識別能力,A 對乙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由甲對乙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B)3 歲的A 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對乙負連帶賠償責任
(C)乙請求甲賠償損害時,乙的請求權因3 年未行使而消滅,乙不得再要求甲損害賠償
(D)事後3 年,當乙向甲請求賠償4000 元時,甲馬上賠償乙4000 元,事後甲後悔,甲仍得請求乙返還4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