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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 108 年公司法保險法證交法考古題

民國 108 年(2019)司法官「公司法保險法證交法」考試題目,共 3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3 題申論題

A 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000 萬 股(含無表決權股100 萬股),B 為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 公司)於今年一月以新臺幣(下同)60 萬元購入A 公司無表決權特別股 100 萬股,自然人甲持有A 公司310 萬股,自然人乙持有A 公司100 萬 股,自然人丙持有A 公司3,000 股,甲乙丙皆已經持有A 公司股份一年 以上,今年五月B 公司聯合甲股東和乙股東欲召開股東臨時會,並於合 法通知期間,寄發召集臨時股東會之通知,但因疏失漏未通知股東丙。 試問:若B 公司實收股本為100 萬元,其取得A 公司股份是否合法?股 東B 公司、甲和乙是否有召集股東會之權限?若該會之召集權無瑕疵, 股東甲、乙得否向公司請求查閱或抄錄股東名簿?又,漏未通知股東丙, 股東臨時會之決議是否得因此一瑕疵而撤銷?(50 分)
A 上市公司(下稱A公司)為食品加工製造商,產品以外銷美國為主。 A 公司產品在美國遭驗出非法添加物,該國主管單位B 即於臺灣時間(下 同)某年3 月1 日凌晨4 點將此資訊(下稱系爭消息)揭露於其官方網 頁,並隨即被國內媒體大幅報導。A 公司迫於輿論壓力於同年3 月5 日 下午2 點召開記者會承認錯誤並允諾儘速改善問題。惟A 公司已多次違 反美國食物安全法規,故證券市場未予正面評價,3 月6 日開盤股價即 開始向下修正直至3 月底。該次記者會中A 公司表示會即刻將系爭消息 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但因其內部作業疏失而延至3 月8 日始完成輸入。 A 公司之董事長甲於3 月2 日上午11 時瀏覽B 官方網頁時驚見系爭消 息,即將其持有A 公司股份部分出賣,並將此事告知其配偶乙。乙並未 即時處分其持股,觀看A 公司記者會得知公司將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待3 月7 日始將其持有A 公司股份全部出售。甲、乙兩人因提前出售A 公司股份因而大幅降低損失。試問:甲、乙是否違反內線交易之規定? 請注意,答題除敘述相關學說或實務理論外,就本案之具體論斷應附個 人看法及理由。(25 分) | 30960
甲於民國(下同)105 年2 月間向A 壽險公司投保健康保險。契約訂立 時A 壽險公司並未要求進行體檢,僅提供書面詢問表由甲自行填寫其身 體健康狀況。於契約訂立時,雙方約定保險費繳交方式為季繳,並由A 壽險公司於到期時派收費員前往收費。107 年4 月間,A 壽險公司因考 量派員收費成本日漸增高,為節省行政費用,取消派員收費方式,乃發 信函通知甲告稱自107 年5 月開始之屆期保險費,轉為以寄發轉帳繳費 單據方式,由甲自行至便利商店或金融機構繳交。甲就107 年5 月10 日到期保險費,疏於注意該項通知而未自行繳交,A 壽險公司乃於到期 日後同年5 月12 日發出催告通知,經甲住所之大廈管理員於同年5 月 15 日收取。惟甲遲至同年9 月方才發現未繳費之事實,而於同年9 月15 日向A 壽險公司補繳保險費。甲於同年10 月間體檢時確診為甲狀腺腫 瘤,向A 壽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A 壽險公司經調閱甲投保前之就診 病歷,亦發現甲於104 年間曾因健康檢查發現其有甲狀腺腫大之事實, 故同時主張某甲投保前即有甲狀腺腫大疾病之事實,不負保險責任。試 問該契約有無停效問題?又,A 壽險公司應否負保險責任?(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