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地政(高普考/地特) 91 年土地行政大意考古題

民國 91 年(2002)地政(高普考/地特)「土地行政大意」考試題目,共 12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12 題申論題

地政相關法規之中,在徵收程序及徵收補償標準方面優先適用於那一種法規? 平均地權條例 土地徵收條例 都市計畫法 區域計畫法
土地在那些情形下得申請土地複丈?土地複丈之申請人為誰?試分別說明之。(25 分)
在徵收的程序中,依土地徵收條例的規定,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請問 此公聽會由誰來舉辦?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需用土地人 土地徵收主管機關
施行漲價歸公之收入,其用途為何?試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的幾日之內發給? 十五日 三十日 四十五日 六十日
照價收買之土地,其處理方式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為了審議土地徵收案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該設置何種組織? 土地徵收規劃委員會 土地徵收評審委員會 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 土地徵收諮詢委員會
在那些情形下應辦理撤銷徵收,試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被徵收之土地,原則上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但必要 時可以加成補償,其加成補償的成數,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比照何種價格來評定之? 不動產估價價格 法院拍賣不動產價格 公告地價價格 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參與市地重劃之土地所有權人,應共同負擔的項目除了公共設施用地負擔之外,還有那一項? 零售市場負擔 兒童遊樂場負擔 國民中學負擔 費用負擔
土地如果為信託財產,在信託關係存續當中,以誰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委託人 受託人 債權人 債務人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有關土地債券之發行事項,請問其中央主管機關為何? 內政部 經濟部 財政部 土地銀行 9 地價稅課徵時,計算的基礎為: 累進起點地價 不動產估價師評估之地價 地價評議委員會評估之地價 土地漲價總數額 10 為促進經濟發展,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土地增值稅減徵: 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六十 11 下列何者非免徵土地增值稅之情況? 土地被徵收 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 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 12 區段徵收開發後之土地,扣除抵價地、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用途使用之後,對於其餘可供建築之土地,下 列何者並非處理方式之一? 標售 標租 設定地役權 設定地上權 13 根據規定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但對區段徵收之土地,如以現金補償其地價者,土地增值稅 的課徵情形為何? 仍然免徵 依正常買賣情形課徵 減免課徵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後免徵 14 因作業錯誤或工程變更設計,致使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之內時,應辦理: 註銷徵收 回復徵收 保留徵收 撤銷徵收 15 根據「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應分別設立何種委員 會? 耕地租佃委員會 地主佃農委員會 耕地調解委員會 業佃會 16 土地所有權人及其家屬離開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繼續滿三年者,該土地所有權人稱之為: 離開地主 失聯地主 幽靈地主 不在地主 17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之公有土地,未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之同意,不得有超過幾年之租賃? 五年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18 共有土地之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時,倘若部分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合計逾多少比例者,其人數則不予計算? 三分之二 四分之三 五分之四 三分之一 19 地政士開業執照有效期限為幾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20 地政士開業執照期滿前,如果要換發開業執照,應該檢附完成幾個小時以上專業訓練之證明文件? 十小時 二十小時 三十小時 四十小時 21 地政士登記之後,為了要執業,是否一定要加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士公會? 是 否,依地政士個人之選擇 否,視直轄市及各縣(市)地政士公會不同之規定而定 否,視全國性公會之規定而定 22 地政機關辦理地籍測量時,可以委託給誰來辦理? 地政士 土地測量士 地籍士 地籍測量師 23 地政機關所收之登記費,應提存多少比例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登記錯誤賠償之用? 百分之三 百分之五 百分之八 百分之十 24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 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 列冊管理 逕為辦理繼承登記 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逕為登記為國有土地 25 下列何者非為「都市計畫法」中所規範的都市計畫種類? 市(鎮)計畫 古蹟保存計畫 特定區計畫 鄉街計畫 26 更新地區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者,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 或資金,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完成後,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及提供資金比 例,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權利金,稱之為: 權利更新 公私合夥 公私協力 權利變換 27 都市計畫在發布實施之後,擬定計畫之機關至少每幾年必須通盤檢討一次? 三年 五年 七年 十年 28 在都市更新地區內,依法應予保存及獲准保留之建築所坐落之土地或街區,其何種權利得一部或全部轉移 至同一更新地區內之建築基地使用? 發展率 建蔽率 建築容積 建築許可 29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應設置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委員會,而農村社區得設置何種 組織來協助辦理農村社區更新? 農村社區更新委員會 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 農村社區重劃委員會 農村社區重劃協進會 30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請問其行政業務費及規劃設計費由誰來負擔? 政府 政府及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 31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土地所有權人之負擔可以以重劃區未建築土地按評定重劃後地價折價抵付,請 問其土地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的多少比例為限?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三十五 百分之四十五 32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下列何者不是抵費地之處理方式? 訂定底價優先讓售與重劃區內所有權人 按底價讓售為國民住宅用地 訂定底價公開標售 按底價讓售為公共事業用地 33 非公用財產類之公有不動產,各級政府機關為公務或公共所需,得申請: 徵用 撥用 徵收 撥給 34 國有財產事務之綜理由誰來負責? 財政部 內政部 教育部 經濟部 35 在那一個時間之前已經實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而且願意繳清歷年來使用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 民國五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民國七十三年七月十八日 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 36 國有非公用土地經過改良之後,其處理方式以什麼為原則? 設定地上權 標售 標租 放領 37 根據「土地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為土地稅之種類? 地價稅 田賦 房屋稅 土地增值稅 38 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 千分之三 千分之五 千分之七 千分之十 39 為調劑農業生產狀況或因應農業發展需要,行政院得決定停徵全部或部分田賦。請問目前田賦是處於何種 徵收狀況? 全部停徵 部分停徵 照常徵收 依當年農業生產狀況而定 (請接背面)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第二次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科 別: 地政 全一張 (背面) 40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時,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得就該部分之土地 漲價總數額之多少比例徵收之? 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百分之二十 41 自行經營之家庭農場,僅將其農場生產過程之部分或全部作業,委託他人代為實施者,稱之為: 委託代耕 耕地租賃 共同經營 委託代管 42 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 民休閒,增進國民對農業及農村之體驗為目的之農業經營,稱之為: 景觀農業 精緻農業 民宿農業 休閒農業 43 「農業發展條例」之主管機關得依據農業用地之自然環境、社會經濟因素、技術條件及農民意願,配合區 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之劃定,擬定何種計畫? 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 農地綜合發展計畫 農地分期分區發展計畫 農地保育與維護計畫 44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為保護及改善農業生產環境,有效管理農地之使用,並改善農村社區生活條件,應設置 何種組織? 農村綜合發展局 農村永續發展規劃局 農村及農地重劃局 農村規劃發展局 45 原則上,每宗耕地分割後如果每人所有之面積未達多少面積者,不得分割? ○.一公頃 ○.二五公頃 ○.五公頃 一公頃 46 「農業發展條例」在中央的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 行政院區域計畫委員會 行政院自然資源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47 民國八十九年一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之後,以後所訂立的耕地租賃契約原則上優先適用於那一個 法規的規定? 農業發展條例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平均地權條例 土地法 48 私法人原則上不得承受耕地,但是符合相關規定的三種團體或機構則是在允許之列。請問下述何者不屬於 此三種機構之一? 農業試驗研究機構 農民共同經營機構 農業企業機構 農民團體 49 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 經濟部 原住民委員會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50 國家公園內之分區除了一般管制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之外,還有那一區? 休閒區 農作區 共管區 遊憩區 51 土地權利於登記簿上獨立存在之登記,稱之為: 主登記 獨立登記 附記登記 法定登記 52 登記簿用紙之內容原則上分為三個部分,請問下列何者並不屬於這三個部分之一? 標示部 地籍部 所有權部 他項權利部 53 依規定報請設立國家公園時,應擬具何種計畫書? 國家公園計畫書 原住民保留區計畫書 國家公園與原住民保留區計畫書 國家公園生態保護計畫書 54 收件簿、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保存幾年? 五年 十年 十五年 二十年 55 登記申請書不合程式,或應提出之文件不符或欠缺者,登記機關可以: 予以駁回 要求補正 要求重新申請 要求申請人撤回 56 土地總登記後,因分割、合併、增減、地目變更之原因,應辦理何種登記? 地目變更登記 地號變更登記 所有權變更登記 標示變更登記 57 公有宜農、牧、林山坡地,放租或放領與農民者,其承租承領面積,原則上每戶合計不得超過多少面積? 十公頃 十五公頃 二十公頃 二十五公頃 58 經政府主動輔導遷廠於工業區之公司,其原有工廠用地出售或移轉時,應繳之土地增值稅有何優惠? 按百分之十徵收 按百分之二十徵收 免徵 按其最低級距稅率徵收 59 投資開發工業區之公民營事業及土地所有權人開發工業區時,應於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編定前 ,繳交回饋金予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設置之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請問回饋金是按工業區編定總面 積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多少比例來計算? 百分之三 百分之五 百分之七 百分之十 60 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內之土地,原則上應由誰擁有? 中華民國 省政府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興辦工業人 61 為了調查及調處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之糾紛,原住民保留地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應設置那一個 組織?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爭議處理委員會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議會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與族群委員會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 62 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施行前已由原住民租用造林,並已完成造林之土地,該原住民得會同主 管機關向當地登記機關申請何種權利之設定登記? 地上權 地役權 耕作權 抵押權 63 經編定、開發之工業區,因環境變更無繼續存在之必要者,得經工業主管機關層報經濟部核定: 重新編定 變更編定 通盤編定 廢止編定 64 非原住民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施行前,已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繼續自耕者,在本辦法施行後, 該如何處理? 得繼續承租 得由主管機關收回,並改配予其他原住民 應終止租約,由原出租人自任耕作 視其是否正常繳租來作決定 65 為了開發新市鎮,主管機關對於新市鎮特定區內之私有土地,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未能達成協議者 ,可以實施何種手段? 市地重劃 區段徵收 一般徵收 申請撥用 66 為了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有關事項,主管機關應該設置何種組織? 環境影響評估評議委員會 環境影響評估推動委員會 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 環境影響評估考核委員會 67 已完成總登記,經劃編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公有土地,其管理機關應變更登記為那個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 內政部 國家公園管理處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議會 68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 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何種登記? 公同共有之登記 分別共有之登記 單獨所有之登記 連帶繼承之登記 69 在行政行為之中,在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中,應選擇對人民之權益損害最少者,此稱之為: 誠實原則 信賴原則 明確性原則 比例原則 70 環境影響評估工作之進行,可以分成兩個階段,請問實施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後所做成的書件稱之為: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 環境影響說明書 環境影響評估審議書 環境影響評估處理書 71 依「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農民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所組織之農會、漁 會、農業合作社及農田水利會,統稱為: 農業企業機構 農民組合 農民組織 農民團體 72 法人或寺廟於籌備期間取得之土地所有權,已經以籌備人之代表人名義登記者,其於取得法人資格或寺廟 登記之後,應申請何種登記? 更名登記 限制登記 更正登記 預告登記 73 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於登記完畢之後,發現登記錯誤或遺漏時,應申請何種登記? 更名登記 限制登記 更正登記 預告登記 74 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共區分為三種,請問下列何者並不屬於此三種? 國定 直轄市定 縣(市)定 鄉(鎮、市、區)定 75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古蹟、民俗及有關文物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 內政部 教育部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行政院古蹟委員會 76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公告之古建築物、傳統聚落、古市街、考古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稱之為: 歷史建築 古蹟 古物 歷史遺址 77 開發行為進行中及完成後使用時,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並由主管機關監督,必要時,得命開發單 位定期提出: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 環境影響評估審議書 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 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 78 地政士之全國性公會稱之為: 地政士公會全國促進會 地政士公會全國委員會 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地政士公會全國聯誼會 79 被徵收之土地,在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卻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在這種情形之下,原土地所 有權人可以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取回其土地,請問此種權利稱之為: 收回權 買回權 回復權 撤銷權 80 都市計畫應依據現在及既往情況,並預計未來幾年內之發展情形訂定之? 十五年 二十年 二十五年 三十年